零和博弈又称“零和游戏”,与非零和博弈相对,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,属非合作博弈,指参与博弈的各方,在严格竞争下,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,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“零”。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。
也可以说: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,二者的大小完全相等,因而双方都“损人利己”。零和博弈的结果是一方吃掉另一方,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,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一分。
【零和博弈简介】
当你看到两位对弈者时,你就可以说他们正在玩“零和游戏”。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,总会有一个赢,一个输,如果我们把获胜计算为得1分,而输棋为-1分,那么,这两人得分之和就是:1+(-1)=0。
这正是“零和游戏”的基本内容:游戏者有输有赢,一方所赢正是另一方所输,游戏的总成绩永远是零。
零和游戏原理之所以广受关注,主要是因为人们发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能发现与“零和游戏”类似的局面,胜利者的光荣后面往往隐藏着失败者的辛酸和苦涩。从个人到国家,从政治到经济,似乎无不验证了世界正是一个巨大的“零和游戏”。这种理论认为,世界是一个封闭的系统,财富、资源、机遇都是有限的,个别人、个别地区和个别国家财富的增加必然意味着对其他人、其他地区和国家的掠夺,这是一个“邪恶进化论”式的弱肉强食的世界。
但20世纪人类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,经济的高速增长、科技进步、全球化以及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之后,“零和游戏”观念正逐渐被“双赢”观念所取代。人们开始认识到“利己”不一定要建立在“损人”的基础上。通过有效合作,皆大欢喜的结局是可能出现的。但从“零和游戏”走向“双赢”,要求各方要有真诚合作的精神和勇气,在合作中不要耍小聪明,不要总想占别人的小便宜,要遵守游戏规则,否则“双赢”的局面就不可能出现,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。
零和博弈属于非合作博弈,是指博弈中甲方的收益,必然是乙方的损失,即各博弈方得益之和为零。在零和博弈中各博弈方决策时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,结果是既无法实现集体的最大利益,也无法实现个体的最大利益。除非在各博弈方中存在可信性的承诺或可执行的惩罚作保证,否则各博弈方中难以存在合作。
【零和博弈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应用】 在金融市场实际趋势运行中,理想零和博弈的全过程接近于一个半圆。
股市零和博弈的定义可以表述为:
输家损失+现金分红=赢家收益+融资+交易成本。
(等式左边是股市资金的提供者,右边则是股市资金的索取者)
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,人们常常将因合作带来的额外收益称为“双赢”(win–win),即合作往往会给经济主体间带来1加1大于2的结果,有时人们也将这种合作行为称为“正和博弈”。相反,不合作行为往往带来1减1小于零的负效应。可称这种不合作行为为“负和博弈”。当然,这种用语仅仅是一种形容意义上的表称,与我们所说的“博弈”还不是一个概念。因为将“正和博弈”中的各个局中人支付减去一个足够大的数岂不就变成了“负和博弈”,而这又是与“正和博弈”和“负和博弈”概念的原意相左的。但是,经济互动中的许多行为过程并非导致一方所得就是另一方所失,有可能双方都因某种行为的选择而同时有所得或同时有所失,因而这些互动并非是“零和的”。这是棋牌类游戏与经济互动的区别。
2008年11月15日编辑摘录于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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